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> 行业热点 >  >> 
政策解读 | 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申报答疑
来源: 灯都古镇      时间:2023-08-20 17:03:37

近期,中山市发布

《关于开展2023年“中山英才计划”

特聘人才申报工作的公告》


(相关资料图)

将对七大领域人才

给予重点支持

关于开展2023年“中山英才计划”特聘人才申报工作的公告

中山国际人才港诚意推出

特聘人才评定申报系列解读

这一期就让我们了解

科技创新领域 如何申报吧

关于特聘人才申报

除了补贴待遇

你还需要关注这些— —

Q1 特聘人才一年只能申报一次吗 ? 不一定。参评方式分为按指标计分参评、按特别引进条件参评两种。 按指标计分参评的,原则上每年集中开展一次,评定指标体系表按当年公布的执行。 按特别引进条件参评的,常年受理,实行随到随审及公示。 Q2 只有已经在中山就职的人才 才能参加申报吗? 不是的。只要是科技创新人才,无论是已经在中山工作签订了劳动(聘用)合同的人才,还是有意向到中山工作并签订了意向书的人才,都可以来参评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。 按指标计分参评的, 申报人自评分值应达到45分(含)以上, 评分标准按照2023年《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分指标体系表》执行。 按特别引进条件参评的,申报人应为 2022年1月1日以后入职中山或 有意向到中山全职工作的市外人才 , 符合2023年《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特别引进条件目录》中所列条件之一且业绩突出。

Q3 仍在人才计划资助期内的 能否参评特聘人才?

可以的。仍在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期内的人才可参评特聘人才。

1. 经评定入选后,保留入选资格三年,待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期满后,再签订聘约,享受特聘人才相应待遇和服务; 2. 原属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的,核发新旧待遇差额。

Q4 特聘人才评分有哪些指标 以及对应材料?

即可下载相关附件

灯都古镇编辑部

编辑:薛雅静 责编:小米 执行总编辑:袁新强 总编辑:梁泳彬 素材来源:中山人才
标签:

X 关闭

X 关闭